乡村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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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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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建强配优村民事务理事会 啃下宅改“硬骨头”

发布日期:2023-10-27 16:30:51   来源 : 中国乡村治理    浏览量 :75
中国乡村治理 发布日期:2023-10-27 16: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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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强配优村民事务理事会 啃下宅改“硬骨头”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协同推进
农村改革与乡村治理

编者按: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硬骨头”怎么啃?余江区坚持发挥农民群众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全面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制度,推广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协商产生理事会的做法,建立健全权利清单、民主监督、激励奖惩等管理机制,搭建了群众参与宅基地改革的大平台,夯实了基层治理的组织基础,实现农村改革与乡村治理的协同推进。


余江区地处赣东北,辖11个乡镇、7个农垦场,总面积932.8平方公里,总人口38.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0万人,是传统农业区。自2015年3月承担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简称宅改)任务以来,余江区建强配优村民事务理事会(简称理事会),实现全区1040个村小组理事会全覆盖,带领农民群众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充分激发了群众内生动力,啃下了宅改“硬骨头”。

图1 农民建房审批流程

一、组建理事会,夯实群众参与宅改大平台

始终按照“党建统领、群众主体、村民自治”的工作思路,设计村民事务理事会制度,有效解决在基层靠谁来推动改革的问题。根据村庄情况的不同,目前有三种理事会模式。一是协调型理事会。村小组与理事会相融合,村庄事务主要由理事会负责,理事长与村小组组长实行“一肩挑”。理事会部分成员是村组干部(一般由党支部推荐,村民选举产生),其余成员从各类人才中协调产生。单姓村按照“一房一理事”原则,多姓村按照“一姓一理事”原则产生理事。此类理事会共有941个,占比90.5%。二是民选型理事会。有的村庄矛盾纠纷较多,村小组干部工作不得力、公信力不够,此类村庄组建理事会,成员因需选择,弹性调整,由村小组内的村民投票选举产生,理事长由得票多的人担任,灵活吸收理事会成员。此类理事会共有48个,占比4.6%。三是指导型理事会。由于村庄较为复杂,一时无法产生理事长或理事,在村党支部指导下,建立理事会。理事长一般由村“两委”干部兼任,理事由村党支部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一般从村干部、老党员、老干部等人中选举。另外还设立名誉理事长,主要由驻村干部担任。此类理事会共有51个,占比4.9%。

不管哪种类型的理事会,都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民主协商产生自己的利益代表。村党支部积极鼓励农村能人、致富能手等各类人才参选理事,动员、支持在外知名人士回乡通过推荐选举担任理事长或理事,确保接地气、有人气。全区共选出7862名理事会理事,成立党小组680余个,延伸了党组织工作触手。

二、用好理事会,调动群众参与宅改积极性

(一)还权于民,用好微权力。充分发挥理事会熟民近民优势,把自主权下放给理事会,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如把宅基地分配权下放给理事会,农民建房审批由理事会集体初审,确保违章建房“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二)合力订约,强化约束力。在村规民约制定过程中,理事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取得村民一致认可。理事会利用村规民约充当村民的“和事佬”,搭建干群的“连心桥”,充分利用农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拒不退出“一户多宅”、不交纳有偿使用费的,经过集体研究,制定了近20项措施,包括不予分配集体收益,不享受本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收益等。

(三)助力发展,精心办实事。各村在优先保障村民建房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前提下,用好、用足、用活退出的空闲宅基地,发展庭院经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淘宝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民增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新修村内道路478公里,沟渠490公里,新增绿化面积860亩,新建村庄活动中心2.8万平方米。

(四)人才补位,汇聚正能量。各村均建立改革微信群,及时向在外工作人员、务工经商赤子、青年学子传达党和国家政策、改革进展动态、家乡点滴变化。每年举办各类人才恳谈会,实地考察宅改试点先进村。先后50多位各类人才返乡担任理事长或理事,捐资垫资5500多万元支援家乡建设,促进了宅改工作顺利推进。

图2 通过乡村治理,幸福余江展现新风采

三、管好理事会,构建村民自治有效新机制

(一)构建权利清单机制。理事会承担了建房管理、村庄建设、矛盾纠纷调处等各方面事务,加强村民自治有了具体的实现途径。各村依托本村实际,制定宅改中的收费起征点、退出方式、推进办法等,真正做到“一村一策”。补偿标准由村集体讨论确定,补偿资金由村集体自行负担。改革以来,乡、村组分别制定了11项和9项宅基地管理制度。

(二)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理事会坚持运用共治、共建、共享工作法,将宅改和村庄发展等重要事项列入村民议事范畴。财务管理纳入各乡镇“三资”平台,1000元以上开支须经理事会集体研究,实行财务定期和专题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专题专栏方式及时公开。宅改实行“两榜五公开”工作法,重大事项先发第一榜征求群众意见、修改定论后发第二榜接受群众监督,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工作安排、宅基地管理政策及制度、宅基地调查摸底情况、村庄规划图、所有结果等五项内容上榜公开。

(三)建立激励奖惩机制。每年召开全区模范工程表彰大会,对优秀基层党组织、村支部书记、理事会、理事长、优秀人才代表等进行隆重表彰。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理事优先列为村“两委”后备干部。2018年,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区有146名优秀理事加入党组织,225名进入村“两委”班子。每年给予每名理事长500元补贴,优先安排惠农支农等产业项目扶持宅改先进村。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理事会成员,进行停职处理或依规罢免。

经过多年实践,理事会在余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是体现了农民主体地位。“理事会,会理事”,村民以理事会为依托开展自治活动,将村民自治权下放给农民自己,进一步发挥了主体作用,解决了一段时间以来农村建设发展主体缺位的问题。二是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理事会以“一村一会、一事一议”等形式,组织、协调和开展村务管理,有效解决了农村建设中“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加快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三是改善了干群关系。理事会调动了农民“自己事自己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了农民讲话有人听,农村建设有人理,农民事务有人管,农民决策有落实,密切了干群关系。四是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理事会能够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动态,集中解决征地拆迁、邻里矛盾等“政府管不好、干部管不了、社会无人管”的老大难问题,将潜在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来源: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指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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