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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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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海县:小微权力清单治理微腐败

发布日期:2023-10-27 16:31:24   来源 : 中国乡村治理    浏览量 :77
中国乡村治理 发布日期:2023-10-27 16: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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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权力清单治理微腐败
——浙江省宁海县构建乡村反腐新机制

编者按:面对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小微腐败及引发的村级矛盾纠纷,宁海县在全国首创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厘清小微权力运行边界,制定权力行使流程图,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并通过目标管理考核、宣传教育、联动监督等办法,推动“36条”落地生根,真正“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宁波市宁海县位于浙江省东部,辖18个乡镇(街道)、363个行政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必须过硬”的要求,宁海县委紧紧抓住村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2014年起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制度,标本兼治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成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有力支点。

一、厘清边界,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全面收集汇总村级组织、村干部权力事项,消化清理归纳总结,把涉农政策制度梳理形成《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涵盖了19项公共权力事项和17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村级权力全覆盖。把“五议决策法”作为权力清单的首个条款,规范村党组织提议、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群众评议流程,强化基层党组织对村级重大事项的统一领导权。2018年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修改了28项流程,归并取消了11项权力,完善了农村巡查等24项保障机制。

表1 宁海县小微权力清单36条

二、明晰权限,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强化村级组织、村干部权力主体的岗位职责,确保村级权力运行“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重点围绕“36条”事项编制权力行使流程图45张,明确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来源依据、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违反规定责任追究等6方面内容。为凸显精简务实原则,除工程招投标等重大事项外,其余村级事务办理流程都控制在5个环节左右。

图1  物资、服务采购流程图

三、顶层设计,构建责任传导工作机制

建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制订县委“36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联合或专项督查,全面启动农村巡查全覆盖,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县纪委将“36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廉政检查和主体责任报告的必需内容,对执行不力的党组织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问责。县委组织部把“36条”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列入书记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作为村干部备案管理的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完善“36条”有关政策文件,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指导,推动“36条”落地生根。

四、宣传教育,营造入脑入心舆论氛围

把农村党员干部学深悟透“36条”作为有效执行的基础前提,分类抓好常态培训。突出“第一书记”和村干部执行主体,把学习“36条”列为村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强化联村干部执行把关,综合运用周二夜学、“走村不落户、群众考干部”等载体形式,把学习贯彻抓在经常。组织农村党员全员轮训,编写乡土教材,组建讲师团,建立15个社会治理培训基地,以千人大党课、支部主题党日、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学习。扩大群众知晓率,制作播放“36条”微电影、动漫,创作戏剧等文艺作品,绘制墙体漫画,向农户发放20余万册口袋读本、漫画图册和监督案例,让群众明白“找谁办事、怎么办事”。

图2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积极开展36条智慧系统运行工作,对系统里录入的18个村各个项目实行动态查询和网上审核。

五、奖惩并举,健全三级联动监督体系

紧扣权力行使核心环节,健全上级、村监会、群众监督有机统一的三级监督体系。在党委政府监督层面,制定“联村铁律30条”,对联村干部指导把关不到位、问题严重的,评定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制定加强新时代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锋领头雁20条”,配套报酬激励、歇职教育、村干部违反规定56项具体行为和责任追究标准等正反激励制度,开发了“36条”智慧监督系统软件,使每个环节都可追溯、可监督。在村监会监督层面,制作村务监督明白卡、村务监督对账单、村务监督地图,组织全县村务监督论坛。在村群众监督层面,推行“议事会”等制度,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宁海“阳光村务网”和数字电视公开平台,让群众通过家里电视或手机等方式就可查询到村级事务办理情况。

六、改革升级,系统配套执行保障制度

针对村级工程招投标市场不完善、村民代表议事规则不健全、从严惩戒村级权力主体法律依据不足等问题,研究制订《保障村级组织正常工作秩序的实施意见》《宁海县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办法》《宁海县村民代表退出实施细则(试行)》等30余项配套制度,为“36条”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36条”实施以来,宁海县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推进了民主政治建设,从为民作主变为由民做主。“36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重大决策要经过“五议决策法”,大小村务要按时按规公开,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完善了基层治理机制,从经验治理变为依法治理。“36条”明晰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权力边界,有力保障了群众权益,成为老百姓心里的“规”,干部群众都要依“规”办事,全县反映村干部廉洁问题的初信初访逐年大幅下降。三是增强了干部宗旨意识,变群众跑腿为干部跑腿。“36条”流程图将如何办事交待得明明白白,全面推行“宁海村民e点通”,让群众享有一次性告知、限期答复、按时办结等权利,实现“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来源: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指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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