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钉

超5个区县采用乡村钉底座构建项目被评为典型案例
农业农村部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乡村钉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四级七天”工作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发布日期:2023-10-27 14:55:22   来源 : 中国乡村治理    浏览量 :42
中国乡村治理 发布日期:2023-10-27 14: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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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按照中央关于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经验的部署,2019 年以来,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连续遴选推介了两批共54 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为各地树立了学习借鉴的样板,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引领带动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进一步发掘和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全国乡村治理工作,2021 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了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面向全国征集乡村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各省份推荐的基础上,对报送案例进行遴选、核实做法、修改完善,从运用清单制、创新治理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治理体制,发挥“三治” 作用、健全治理体系,保障民生服务、提升治理能力4 个方面精选了38 个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近年来全国乡村治理工作的实践成果、创新经验,现予结集出版并在中国乡村治理公众号上予以全文发布推广,供各地学习借鉴。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

“四级七天”工作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编者按:高台县探索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的路径模式,将矛盾纠纷在社、村、所、镇四个层级上限时调解,建立健全排查、联动、包案和奖惩四项机制,形成了“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夯实了工作基础,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及时性、有效性、规范性,构建了以乡村为主、依靠群众、依靠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为乡村善治提供有力保障。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地处河西走廊中部,黑河中游下段。辖9个镇、9个社区、136个行政村、100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5.93万人。随着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农村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严重制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2013年,高台县黑泉乡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矛盾纠纷“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有效激发了人民调解员和民间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融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为一体,构建了一个以乡村为主,依靠群众、依靠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2020年的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9.3%。

一、明确层级时限,纠纷及时调解

近年来,高台县在推进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各镇、村逐步形成了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调委会、个人调解室和调解小组为支撑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实施逐级限时调解。第一级,人民调解员和解。由村民海选、镇聘请的社区人民调解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首次调解,调解成功的结案上报,调解不成功的上报村调解委员会。第二级,村委会劝解。在镇包村干部的指导下,以村调解委员会为主,对上报的矛盾纠纷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调解,调解不成功的以矛盾纠纷移交表、民情报告单的形式及时上报镇司法所。第三级,司法调解。由镇司法所和包村干部对上报的矛盾纠纷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第3次调解,经过调解仍然不成功的由镇司法所上报镇综治中心。第四级,镇政府化解。由镇综治中心召开专门会议对上报的矛盾纠纷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可行调解方案,组成由镇领导、相关职能单位和人员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小组,整合资源和力量调解,或实行“一庭三所”联动(基层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情理法诉”等多元调解模式,在2个工作日内对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有效化解

调解人员到田间地头调查并调解矛盾纠纷

二、落实四项机制,规范运行体系

高台县通过建立四项机制,有效激发民间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融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为一体,构建了以乡村为主,依靠群众、依靠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排查报告机制

充分利用已有的三级网格化治理体系,发动全县1155名网格员和5000名联户长参与排查预判,发挥他们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配合镇、村、社三级干部每周集中排查一次网格内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填写“两表一单”(登记表、报告表、民情报告单)逐级上报交办。借力“互联网+”,提高纠纷上报效率。

(二)建立联动调解机制

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解委员会和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一约三会”和“五老人员”的作用。重大矛盾纠纷由镇综治中心联合司法与人民调解员合力调解。久调不决的矛盾纠纷通过“一庭三所”联动方式调处,实行矛盾纠纷联查、联调、联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2017年以来,全县“三调联动”调处案件376件。

新坝镇暖泉村人民调解员调处债务纠纷

(三)建立包案调处机制

从镇到村,将每起纠纷调处责任落实到人,村干部、党小组长、网格员、联户长积极参与,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矛盾纠纷有机化解,群众权益有效保障。

(四)建立工作奖惩机制

高台县落实矛盾纠纷调解责任制,制定《高台县矛盾纠纷“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考核办法(试行)》,每年对社区人民调解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镇综治中心四级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兑现奖惩。对未经调处擅自向上移交的和调解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扣除责任书相应的分值,对优秀调解员给予表彰奖励。通过严格奖惩,化解效率有效提升。

三、加强基础保障,夯实治理根基

在推进“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中,高台县着重筑牢乡村治理根基,培养乡村纠纷调处中坚力量,打造群众说事、干部解题平台,确保矛盾化解有力度、有温度。

(一)建强调解队伍,提升调解质效

高台县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更加科学合理,由“海选”发展为“选举+推荐”方式,同时结合村“两委”换届,选出公道正派、擅长调解和有社会威望的“两委员一代表”、乡村能人、“五老人员”等担任,全县共聘任人民调解员1387人。通过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员学习培训、经费保障制度和案件评查考核等制度,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24场次,培训各级调解员4500多人次。落实调解工作经费60.14万元,对非公职调解员调解发放个案补贴经费53.14万元,极大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有效激发矛盾纠纷调处的内生动力。

(二)加强平台建设,增强服务功能

巷道镇东联村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高台县配套建成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1个,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9个,村调委会136个,行业调委会21个,个人调解室3个,下设调解小组1007个。建立“网络调解室”和“家事法庭”等现代化调处平台。

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整合架设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1459路,配备“综治E通”手持终端963部。2019年,高台县打造了全县首个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周成调解工作室,自“四级七天”调解法推行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439起,矛盾纠纷化解率同比提高20%。

(三)开展法治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专题讲座、法治文艺节目、举案说法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各村建有法治文化长廊,制作法治宣传栏,内容各具特色,包含普法“三字经”“劝赌歌”、法治宣传画等内容,给农户发放普法书籍,把普法触角延伸到了家家户户。同时,打造“4+Χ”新媒体普法平台,即网站、微信、微博、短信+各类手机APP普法资源,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树立法治意识。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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